看上了一个房子,确实不错,价格也很合理,但是前房客还没走,因为他的租期没到,所以替房东找下家,希望不要赔钱什么的,我想租,但是房东现在在外地(他们中介这么说),最多一个星期可以来和我签合同,我可以相信吗?还有,我要求前房客2天后搬走,中介在和房东协商我是否能在他回来签合同之前入住,后来得出了这么一个结果:就是我先付给中介1000元,然后先住进去,等房东来了再签合同,我现在想想有点不安稳,大家对这样的事怎么看,给我分析分析可能发生的后果,比如,1,如果房东不租,我的钱能不能要回来?2,我是不是更应该在见到房东后才搬家?3,之前的租客想把他最后剩的20多天时间卖给我,当然,便宜我10天不要钱,我可以接受吗?4,我需要在付钱时拿到怎样的凭证,应该怎么写?才能最好的维护我的利益?
当然,我是诚心想租的。
中介收钱是没有合同的,只开了收据,今天刚给的意向金中介也是给的收据。如果我要给中介1000先搬进去,写个收据是不是不太保险?需要怎么处理才能保险点。?请高人给仔细分析分析,先看清楚了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