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同意调解,两个被告中,一个同意调解,另一个不同意,怎么办?

一个案子中(甲乙被告共同未丙担保借款4万元,丙无还款能力了,故甲乙被原告告上法庭),原告同意调解,而两个被告中,甲同意调解,乙不同意,结果会怎么样?
原告与甲可以绕开乙,单独调解吗?
如果乙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原告可以对甲撤诉,而让乙单独还4万元钱吗?乙如果单独还了钱,能再要求甲承担吗?
上面第三段内容应修改为:如果甲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原告可以对甲撤诉,而让乙单独还4万元钱吗?甲如果单独还了钱,能再要求乙承担吗?

另外:甲经济能力雄厚,有车有房,而乙只有工资,执行时对甲执行的多。故甲希望协商,而乙不希望协商。案子已经到了二审法庭了,在宣判以前,法律上允许原告减少被告的数量吗(对一个撤诉,只保留另一个被告)?
请从乙的立场考虑,谢谢。

原告和甲,不可以绕开乙单独调解,因为调解要求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和解,即调解无效。而题目中甲乙双方共同作为被告方,需要一起参与同原告之间的调解,也不存在题目中说的,原告对甲撤诉,而让被告乙单独还4万元钱的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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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按你所讲述的情况,且认为两被告的保证责任是连带共同保证。
  则甲、乙二人不分先后不分份额对4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2,因此,甲同意调解而乙不同意调解,因为上述第一点的关系,此时是
  原告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则法院可以按具体情况判决。

  3,“如果乙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原告可以对甲撤诉,而让乙单独还4万元钱吗?乙如果单独还了钱,能再要求甲承担吗? ”

  你这句话我没看明白,你先前说乙不同意调解,而这句又说乙满足了原告的要求,那乙是同意调解还是不同意??而且,一般来说,就算调解原告不会轻易撤诉的。

  但是这句的后一个问题倒是可以解答:一方先全部偿还了4万元后,可以先向丙追偿,丙无法偿还的,已经代为偿还4万的保证人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就是说,乙4万元全还了,可以要求甲也承担2万。

  4,不能减少被告的数量,但是可以放弃对其中一名被告的诉讼请求。

  补充:甲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单独还了4万的话,原告就不能向乙要求清偿了。
  甲在无法从丙那里要回4万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承担其中的2万。

  建议,既然已经到这个阶段,甲乙分别承担二万元的保证责任是逃不掉的。
  能调解就跟原告协商看看,也许可以分期或有适当减免的机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4
担保合同中只注明共同担保的,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
原告可以起诉甲乙之中的一个或者两个,当然可以绕开乙与甲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甲。
原告可以要求甲乙共同或者其中的一个偿还4万元。乙单独还了4万元钱,原告就应该撤诉,但是乙可以向甲追偿应该由甲承担的那部分责任。
还是那句话,可以起诉其中一个,也可以起诉两个,原告可以任意选择。
从乙的利益出发,还是让法院判决下来后,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吧,反正乙也没多钱,执行不了什么东西,倒是甲,老多钱供法院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上面第三段内容应修改为:如果甲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原告可以对甲撤诉,而让乙单独还4万元钱吗?甲如果单独还了钱,能再要求乙承担吗?
无论对甲撤诉与否,债权人都可以要求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两个来偿还所有的欠款。如果甲单独还了钱,你的意思是债主再找乙要四万?那债主岂不是要回来八万了?搞笑,哪有这样讨账了,想钱想疯了吧。无论是协议还是诉讼,只要甲乙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偿还了所有欠款,这个债权就没了。已经偿还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一半的责任。
说到底,无论采用什么方式,甲乙都是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甲偿还完了,甲就可以先向被担保人追偿,同时也可以向乙追偿一半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4-21
一、关于乙不同意调解:如果乙不同意调解,那么只有一种情况调解有效,就是甲愿意偿还所有4万元,否则其他任何调解均是对乙的权益的损害;
二、关于乙满足原告的要求:原告不可以单独对甲撤诉,原告也不会单独对甲撤诉,因为撤诉就意味着还款风险的增大。此外,原告不会理会甲乙丙中谁来还款,他关心的只是一定要有人还款。如果乙单独还了钱,不能再要求甲承担,因为甲乙承担的是共同责任,不是按份的,也不分责任大小;
三、关于执行:法院不会因为甲钱多就执行得多,当然也可以执行得多。甲乙是共同责任,在责任大小方面没有区别。
第4个回答  2010-04-16
既然甲乙两人都是担保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赔,就是说只要甲乙中的一人还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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