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认定后,三天没有请假条,能算自动离职吗?

员工工伤认定后,三天没有请假条,能算自动离职吗?

不可以算自动离职,需要依法支付薪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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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0
  1、因为员工的情况特殊,如果还在治疗期间,单位是不能草率的按照离职处理,否则就是在自找麻烦。
  2、单位需要联系员工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样子,是否还需要治疗,或者是否需要休息,如果需要治疗或者需要休息,那么员工需要提供医院的证明来单位请假,如果员工不能出示医院的证明这个时候才可以以员工旷工来进行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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