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三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给我一份,可以要求赔偿2倍工资吗?

试用期到了的那天主管领导口头告诉我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原因是我工作细节上的一些失误,希望我能改善。试用期后再过一个星期左右,主管提出我不适合工作要求并要求我当天在离职申请上面签字,我当时没签,因为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公司方面的托辞并不给我任何赔偿。请问我可以主张什么权益?根据劳动法属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吗,是否可以主张2倍工资?

答:你好单位做法属违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如单位证明你不能胜任此岗位;1、给你在岗培训;2、换一岗位培训后如你还不能胜任岗位,可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反违法,须依法支付金济补偿金。
(二)使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延长,你单位违《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追问

签了合同,没给我一份也适用吗?如何界定是否适用,谢谢

追答

单位未依法给你书面合同,你可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7
试用期期间,证明你不适合本岗位,和你解决劳动关系,这是正常。
主要是你在本单位满一个月后,有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追问

没有证明不适合本岗位,只是口头说我细心度不够,在工作上有失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