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友,你们好!在这里我想问几个劳动仲裁的问题,在一家公司呆了有5个月了,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五险,老板太苛刻所以我主动辞职了! 2019年11月9号到公司,2020年3月16号主动离职,每个月工资是4000元左右!
第一个问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呢?是直接算12.9号到3.16号公司是赔我12000元,还是12000乘2等于24000呢?
第二个问题:劳动赔偿金我可以申请半个月工资吗?
手上有老板与我的银行转账记录,与老板聊天记录,打卡记录,离职证明! 基本能证明劳动关系! 谢谢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