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归还垫资。

某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通过多方融资实施建设,贷款发放后,将贷款归还各原资金提供方,这种使用贷款的方法是否有政策或法律依据?请高人告知具体文件或法律条款,急!谢谢!

房产买卖垫资:第一种: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一方只有首付款,需要向银行贷款
卖房一方有贷款,还清银行贷款才能过户于买方。
抵押贷款垫资:是指借款人用房产在银行做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已到银行要求到期必须归本,
申请条件
1. 有合法的身份;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 能够提供贷款担保行认可的有效贷款担保;
5. 贷款担保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程:
1.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 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发放贷款担保,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担保本息。
5. 贷款担保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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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9
只要拿到钱开工干活就好,这个只是项目方的融资方式而已,只要利益平衡,没人告,不得罪相关人员,应该没啥大问题,
第2个回答  2017-05-09
好像不是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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