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责罚学生辩论我是反方不该责罚

如题所述

责罚分两部分,责是责备,罚是处罚。当然,责罚跟当下被关注的体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
《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
但如何“医治”学生的违纪行为与陋习,一直是个难题。管严了,有“体罚”和变相体罚之嫌,管松了,有纵容之害。惩戒与体罚究竟应该怎样区分?
有网友说:“无论什么做法最终目的都是教育。我认为适当的体罚还是必要的,但不是打!是必要的惩罚!”
有网友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制度是不完善的,人群有左中右之分,学生也是如此。
2004年2月,重庆某中学老师因上体育课学生没按规定穿白网鞋,罚学生脱鞋后光脚在操场上跑步。此事曾在网上引起争论。一方认为,现在的独生子女娇生惯养,老师应该严格管束。而另一方则认为,老师此举属体罚学生,应该受到责任追究。
至于如何处罚学生,有网友建议:老师在处罚学生时,除了要掌握一个度以外,还要更具人情味,更善意,比如:乱扔垃圾者,罚其打扫教室卫生一次;课堂喧哗者,罚其课余时间给全班同学讲故事一则,学校把这些处罚措施如果印成小册子,学生家长老师人手一册。这样,惩罚分明,按章行事,学生做事前预先知道后果,学生家长用不着天天告状,老师也不再左右不是人!
也有网友提到,现在的孩子受社会影响太大,很难教,那两位遇害的老师,不就是极端的个案吗?一些家长也容不得自己的孩子受半点委屈,动不动就告状,甚至上门找麻烦。特别是,变相体罚,有时还很难界定。“别碰孩子, 为了别人的孩子,做一个‘坏老师’不值得! 这样的孩子的家长,他们没有一个会赞成老师的做法的。奉劝大家, 别碰,即使打后一定有非常好的效果,也不要牺牲自己。太不值得了”。有网友甚至调侃:教师仅仅是像红烛,不是真正的红烛啊! 请各位不要牺牲自己。
有网友则反驳说,这种意见完全正确但又苍白无力,显得有点不负责任。
有老师认为,对于不自觉的、屡教不改的学生,需要有点惩罚去约束他的行为。过多的规定并不利于老师教学,反而会增加其心理压力,挫伤老师的积极性,怕“惹事”的老师干脆就对问题学生放任自流,最终还是害了孩子。
据介绍,教育部门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帮助教师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中国的教育啊,希望你尽快走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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