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版权保护-广告语版权如何保护

如题所述

广告语申请版权保护

法律分析:广告语申请版权保护:任何广告词都是由文字组合而成的,想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两种途径申请注册商标与构成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文字组合达到一定的显著性才能申请注册商标,广告词往往字数过长,内容描述的是商品的品质,而非商品的来源,这样就不符合显著性要求。其次,文字表达必须要有独创性,体现出足够的智力成果,这样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相对而言,广告词更容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九、第四十条修改为三款:“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广告语可以申请版权保护吗

法律主观:

广告语如果具备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就可以作为一种文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广告语般是前往当地省级版权局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缴纳费用。

法律客观: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广告语版权如何保护

任何广告词都是由文字组合而成的,文字组合要想受到广告语版权保护,无非两种途径申请注册商标与构成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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