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领导吵架被辞退

我是09年4月份签的合同,因为昨天晚上迟到和领导吵架被公司辞退,该怎么办 ,如果赔偿我工资应该是多少 我一月1600+,公司还压我18天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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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1
你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有个合同规定了辞退的具体事宜,你就严格按照上面执行就可以了。假如是没有硬性规定的,不管你是不是试用期,都应该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你大胆的向他提出就可以了。
实在是不行就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寻求他们的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11
还在试用期吧 不在的话最多也就多给你半个月的薪水,在的话提前3天辞退你就可以了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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