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办法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非正常户认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_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_。查无下落并且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税务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用簿和发票的使用。非正常户公告: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宣告非正常户证件失效: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非正常户注销: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非正常户解除: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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