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您好!我的租房纠纷详细如下:
2010年4月8号签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为一年.
第一季度租金到期为7月8日,但我因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东提出退房申请,房东同意了,之后就叫人来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
租房时由于考虑到工作不稳定的原因,所以签租房合同时,补充了一条协议:如果双方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来,在经过另一方同意后,房东退还押金并终止合同.此协议当着中介的面房东同意了的,房东说只要提前说声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没有关于提前退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违约金为多少的条款.
我7月6号就已搬出来并交清水电费.然后7月7号房东以别人要看房为由找我要回钥匙,房东说房子租出去后给我电话再看情况退还我部分押金.
但房子租出去后房东并没给我电话,是我自己7月11号去房子那才发现已有人搬进去住,我去问新的租房客,他说是7月12号正式交租.当天我就找房东,房东承认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并表示我违约对你产生的损失由我来承担(实际损失就是9号到11号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还押金.
房东说这几天忙没时间,并跟我约在7月15号,结果我7月15号给她电话,她说在帮忙办婚事没空,又约我说19号或者20号吧,我20号给她电话,她以在下雨为由说不方便,我说我去找她也不行,并说:明后天给我电话,结果我等了几天都没看到她打来的电话,于是24号今天我主动再打给她,但她一直不接电话.
现在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回押金,又没有房东住的地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经租给别人了.
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听说诉讼费用很贵,而且我也有违约(只提前了半个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过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请求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助,谢谢!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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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8-28
如果要通过法律维权的话,我可以给你几点解释

1.如果补充的协议是房东明确同意了的,那么你提前解约并经他同意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你得负举证责任,证明房东同意该协议,并且按协议同意你退房,否则你得承担违约责任。房东的同意,最好是在协议上签字,这个效力最大,要不也可以找中介证明当时房东确实开头同意,但是这个证明力就比较小

2.如果你能证明第1点的内容,接下来的押金问题就容易解决了。合同解除以后押金是必须返还的,如果不返还,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押金本金加利息

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大问题不在于费用而在于时间。财产型案件的诉讼费是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1万元以下为50元,1-10万元部分为2.5%...假设你要求退还的押金为1万元,那也就是50块钱的诉讼费而已,并且诉讼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但是一审普通程序走完,前后大约最久能拖6个多月,如果他不服还能上诉,那还得再拖半年

4.如果押金不是特别多,建议还是多催催房东,私下解决就好;如果房东实在是耍赖或者押金确实很多,不得已再选择起诉

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4
首先,我认为这个事情你不一定非要诉诸法律,(冗长而麻烦)但要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你再给房东打电话(记住一定要录音,最好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一遍,以作备用证据),不用心虚!因为你们有协议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房,但是房东在三天后就主动把房子租出去了,这不算违约。最多最多你给她三天的房费。
其次,在找不到房东情况下你可以找中介协调这个事,我认为中介不会帮你,但你可以智取。通过中介联系房东,这个智取方法很多很多,自己想吧。
最后,实在不行你就告他,先去律师事务所资讯,这个事你不会败诉,所以所有费用都是房东承担。
我挺你,因为我也是一个租房者,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利益,绝对不能便宜了房东
第3个回答  2010-07-24
楼主,你没有违约。合同规定:合同期为一年,双方都有中止合同的权利。但在中止合同时,须尽告知义务(如果双方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来,在经过另一方同意后,房东退还押金并终止合同)。
在此纠纷中,楼主己尽了提前告知义务。虽然合同规定提出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也就是说合同中止应该在7月23日,但房东己提前中止了合同。合同终止日应按房东要回钥匙那天即7月7日。

诉讼费虽然很贵,但如果你胜诉了,诉讼费应该由房东承担,而你的胜率很高,所以不必担心。另外,看房东的行为,就是想耍赖,觉得你拿她没办法。楼主可以再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如果她不退就起诉她,她就不敢赖了。

希望楼主能成功。
第4个回答  2010-07-24
这类小的民事纠纷应该说是多如牛毛,很多租房者也都不了了之,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途径试试:1、找当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调解。2、找租房所在地区政府司法援助机构调解或诉讼,且诉讼费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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