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是每周五天制,现在要改成六天制是否付薪水,公司没有与我们协商,这样的操作

法吗?是否重新签订合同?

第1个回答  2014-11-06
如果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周40小时不违法,不需要另付薪水。
第2个回答  2014-11-06
法定五天,多上一天你们同意的话,周六支付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4-11-06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您可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要求单位承担合同违约的经济赔偿金。——律云050号云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1-06
你好,把你的问题描述清楚,可以电话联系
第5个回答  2014-11-06
请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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