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生育津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而生育津贴是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所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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