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时下班并不意味着你不敬业。加班不应该正常化。准时下班是正常的。在996工作制正式实施之前,我在一家大公司工作。虽然我通常加班,但我会按时支付加班费。而且加班的频率基本控制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会觉得很累。但是自从996工作制全面推行后,我们老板似乎认为996工作制是一种自然的工作制。
虽然我们平时的工资涨了,但是每天加班到晚上9点或者9点以后已经成为了一种正常的状态,所以就不再有加班费了。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工作制只能维持几个月,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大家好像都默认了996工作制,没有人提出反抗。老板也觉得这个工作制度很好,员工也很努力,自然赚了很多钱。如果平时没有办法加班,下午提出下班,就会说我不敬业,让我觉得很反感。
明明5:30是正常的下班时间,但肯定是被加班给挤掉了。准时下班有时被认为是早退。记得公司最糟糕的一件事是,公司一个同事晚上下班后需要去接孩子放学,正好是正常的下班时间。但是因为那天公司事情很多,都加班了,但是同事确实在下班时间离开了,但是老板发现后暴跳如雷,判这个同事行为早退。那天不仅工资会丢,他甚至会被罚款200元。加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被迫加班。
我个人认为,如果白天不完成工作,晚上就应该留在公司加班。毕竟,完成工作是我作为工作人员的职责。如果不是因为工作没完成,是加班还是不加班的选择。如果可以选择加班,就应该有相应的加班费,但是如果不想加班,就不应该被这种职业道德所束缚,更不应该被老板压榨。一旦一切变得强迫,一切都改变了它的味道。但是现在加班已经成为常态,未来加班的现象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停止,也可能永远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