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户条件2021新规

如题所述

购房落户2017年初,海南取消购房落户政策,但是实行了一个三年过渡期:只要你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拿到房产证),并缴纳社保三年,仍然可以通过购房落户海南,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要求: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019年起已经取消计划生育审核和材料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人才引进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可以直接落在房产上,也可以落在集体户上:

(一)有房产直接落在房产下面

(二)无房产落在公司集体户,后市内平迁房产下即可具体政策要求原则上满足下面的条件:

1、学历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1)专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本科,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

(4)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2、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海南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包括: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3、公司资质:

(1)年缴纳税10万以上

(2)需开通社保账户

(3)公司要自己缴纳社保

(4)需有集体户口

三、普通落户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二)申请受理时间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海南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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