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
1、范围不同。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镇的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范围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2、选举组织不同。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间接选举由人大常委会主持;
3、方法不同。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是下级人大选出上级人大代表;
4、后果不同。直接选举更能代表民意,比间接选举更加完备;
5、选举程序不同。直接选举的程序是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是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
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形式,民主很大程度上要靠选举来实现,但选举并非民主的唯一形式,把选举等同于民主是一种机械的理解。为了标榜民主而把有关的一切程序和活动都规定为选举的形式,实际上又不能真正实行,其后果可能导致民主流于形式而失去实质,成为“假民主”。
民主的本质应是人民大众有充分的决定权,通过决定权来确保被选举人为人民服务。而决定权既可以用“肯定”即选举来行使,也可以通过考试考核纪检监察确保被选举人忠实履行职责,也可以用“否定”即罢免来行使。总之只要人民的决定权得到真正行使,就是有充分的民主。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作为一项原则,在我国具体表现为,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 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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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05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主要区别如下:
1. 选举范围:直接选举适用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镇的人大代表,而间接选举适用于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2. 选举组织: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间接选举由人大常委会主持。
3. 选举方式: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而间接选举是下级人大选出上级人大代表。
4.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5. 选举结果的有效性:直接选举更能代表民意,因此比间接选举更加完备。
总的来说,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它们的范围、组织、方式、根据和结果有效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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