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治安调解的七种情形

如题所述

不允许调解的治安案件有七类: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以及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案件。
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治安调解的原则:
1、合法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公正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能偏袒一方。
3、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以外,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公开进行。
4、自愿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5、及时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依法处罚,不能久拖不决。
6、注重教育疏导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复制搜索发送到手机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