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处院落协议卖出,房产证未过户,想收回怎么办??

您好,咨询问题如下:本人在农村拥有一套房产院落,有在当地县房管局办理的房产登记证,但是在2007年的时候通过中间人卖出去了,当时只签订了一份协议,并没有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至今日,我想收回当时卖出的那座院落,请问还可以吗?哪怕赔偿违约金也可,有办法处理可以收回吗??? 顺便再问一句,本村面临着搬迁新民居拆迁补偿工程,当时签协议时并未提及此项内容,如果一旦房子收不回来,那我还能否分得土地补偿吗?? 期待回复,谢谢!

这事情很简单,遇到过好多回了。

你就看买你家房子的是不是本村户口?是不是你们村的,你所说的那个中间人是不是你们村的,如果都不是,那恭喜你,你要发财了。不过也别得意,最终得到的可能也只是20%【拆迁款减去当初卖房款余额】,这还得是在你起诉的情况下。

【因为按照既有案例,双方通过公平的买卖行为,你在卖房时已获得在当时与其房屋价值等值的价款。因此,在距离卖房已达6年之久后,你以该房屋在拆迁时升值、确认合同无效可获得一定利益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高于房屋买卖价格,但这是房屋升值因素所致,且拆迁补偿款是政府对买房者拆迁后的安置问题进行基本补偿,买房者并没因此获利。 法官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不会让买房人将所获拆迁款全部足额的返还给你,因为这样对买房者显失公平。一般情况下,法院合议庭会综合考量双方利益和具体情况,最终判定买房者按照约20%(拆迁款减去当初卖房款余额)的比例返还你房屋价款。】

不过,如果这两个人【前提是中间人也想从中挣钱的话】有一个是你们村的户口,那告诉你,想要回房子,那是不可能的,人家起诉你的话,你还得赔钱呢,至少得协助人家办证追问

买房子的人不是我们村的,是三个人合买的,中间人是我们村的,但是就是牵线搭桥没有利润的。不是说农村房产宅基地不能买卖的吗?那我们当年的协议有效吗?

追答

农村房产宅基地不能买卖是事实,但是你们双方是通过公平的买卖行为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现在法律讲求诚实信用的原则,会认定你是因为拆迁补偿而要求协议无效索要赔偿的,不会完全支持你。

协议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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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签订了买卖房子协议,想要回房子是不可以。
除非买家愿意还给房子,一起终结当初签署的买卖合同。
买卖住房,需要买卖双方一起签署买卖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此时买卖合同合法生效。对买卖双方形成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履行和遵守合约的约定。
一方想终止合约,需要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合约。
第2个回答  2014-03-18
想收回房子只能协商。拆迁的话房子的补偿归他,土地可以给你(他不是你们本组村民)。
第3个回答  2019-03-06
你真是见利忘义的小人,社会上怎么会有你这种人,房子你已经卖了,已经不属于你了,就是拆迁给多少钱也不是你的,如果穷你就靠自己劳动去赚,为什么总想着不义之财,让你的亲人怎么看你,对你子女的教育起到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例子!人渣!
第4个回答  2014-03-18
赔点钱,协商。这样做有点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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