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新劳动法的吗?帮帮忙,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农村的,我的父亲年轻的时候是做水暖电焊的,后来上了年纪在55岁那年就不再出去上班了,就在我们村里烧锅炉到现在,已经66岁了,也就是说在村部已经干了11年头了,冬天烧锅炉,春夏秋就干点零活,电焊之类的,想问问就是,如果不在村部继续烧锅炉了,请问,这十几年在这,村部给点经济的补偿之类的吗??如果是自己提出来的是不是就什么也没有了,????事情就是这样做,我们不懂劳动法,还是想请明白的人士帮忙指点一下,感谢!

你父亲有和村部签劳动合同没?谁给发工资?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特定的主体,首先要清楚谁是用人单位,如果你父亲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了,劳动者到法定年龄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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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5
55岁至60岁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不管是谁提出的都一样,依据是《劳动合同法》;60岁则到了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者,不适用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只适用于民事法律法规,若没有合同约定,狠难得到补偿,但可以到法院一试。
第2个回答  2012-11-15
应该没有
第3个回答  2012-11-15
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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