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户主已死多年,怎么办理房产证了?

如题所述

房产证的户主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去世多年。去世后户主的妻子将房子转卖于我朋友。将房子的证件都交给我朋友,还立了转让协议,有关人等(包括户主的儿女)都签字证明了。当时没有到房地局办理变更手续。
直接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是不行了,应当由原房主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家析产后先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因为这样去世后户主的妻子及法定继承人才有处分权,否则,房地产管理机关是不能给你们办理过户登记的,这也是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在没办理继承过户变更登记前,你朋友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不可能实现的,建议要求出卖方先办理继承过户登记后,再去办理转让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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