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扣押一月的工资,我上班上了二十天在这二十天里每天加班到十点半,我想辞职提前向上面提出申请,上面不批还说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才准予批准,而我却做了三天后就没在做了, 再去找上面提出离职却还是没批准还说如果不上班工资一分不给,请问我的工资还要的回吗?怎么要?劳动合同法里面哪条是符合我这个原因的?谢谢你,我是过了试用期,我提出辞职他不批,说一定要提前一月才可以,可是这个公司每天加班加到10点多有时候还12点多,实在是坚持不了了,在我提出离职的三天后我就没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