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我们不愿意去,公司强迫性员工去,不就就扣半工资,我们想劳动合同解除,要怎么解决???

你好,工厂搬到别的工业园,还强迫员工去,不去就扣总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能这样做吗?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是协商解除,与单位协商,一倍经济补偿金或者协商金额;二是单位违法解除,二倍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工作地点变更),因特殊情况,造成上下班等不变性,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单位搬迁后,给予开通班车,增加用车补助等措施,无特殊情况应与服从。但是协商解除是可以操作的,可寻求劳动局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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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4
公司这么做,是违反劳动法的。首先,你看一下你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什么?如果公司搬迁的地址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不相符。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客观原因改变。公司需要与你们协商来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向你们支付劳动补偿。你们可以就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向你们支付赔偿。但是公司一般不会同意。那么你们可以集体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合同约定的劳动地点改变。双方没法达成一致。并要求公司对你们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为工作没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04-13
工厂搬迁公司不能强迫员工去,更不能扣半工资,不想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劳动法给不去的员工相应补偿。公司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1-04-14
应该是不能这样的,你做了他就应当给你把所有的工资都结清,然后你不愿意去了就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他不能够强迫你,劳动的这是你的人权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这个事情并要回所有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1-04-14
工厂搬迁,员工是否随厂搬迁,首先取决于你们之间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和工厂搬迁这种特殊情况的约定。如果你的工作地点包含了现在厂区的位置或者你同意无条件随厂搬迁,那么你不去,单位辞退你,你得不到补偿。但是单位如果以此为由降低你的工资,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你们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就需要你们协商了,协商不成,如果工厂搬迁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你生活构成较大影响,你不去,单位旷工解除你,你也得不到赔偿。但降低工资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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