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 没写离职书,但有和工作人员打电话说 就直接走人了

半月之后,回公司拿钱,老板说我没完善手续,和没给他说为由 不发我工资,请问我可以要回工资? 如果能要回,我该怎么办,请专业人事指点。谢谢。!

1、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过
2、证明自己违法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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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6
是试用期吗?试用期提出辞职应该是3个工作日提出辞职。这样公司就会安排其它人交接好你的工作。
第二,这个做法不是很好,辞职的话怎么能打个电话就走了呢。从公司的角度你这样离开公司不是很好,不是很负责任。
第三,你上班的时候有考勤记录吗?如果是劳动仲裁也是以考勤,员工证明你在这公司工作过。追问

如果拿不到考勤记录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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