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二审维持原判的刑事诉讼适用的是裁定,而民事适用的是判决?

不要说法条是这么规定的,我想问的是这样立法的考虑,谢谢!

  二审维持原判的刑事诉讼适用的是裁定原因:
  1、在判决、裁决、决定的使用上,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及部分实体问题,予以维持的都是程序性问题,所以用裁定;而改变一审判决就涉及实体问题了,要用判决。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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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8
首先你要搞清楚裁定跟判决的区别
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程。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民事也不完全是适用判决的,要针对具体案件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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