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指标体系是评估政府工作表现和效果的重要工具,其构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利益确定,以确保政府的工作表现和效果符合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和期望。
绩效导向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应该以绩效为导向,以评估政府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成果。政府绩效指标应该具有可度量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以便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管理。
全面性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应该涵盖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以便全面了解政府的工作表现和效果。政府绩效指标应该包括政府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表现和效果。
可持续性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持续性,以便评估政府的长期工作表现和效果。政府绩效指标应该考虑政府工作的长期影响和可持续性发展。
参与性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并与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政府绩效指标体系的公正和合理。
透明度原则:政府绩效指标体系应该具有透明度,政府应该公开政府绩效指标和评估结果,以便公众对政府工作表现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