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欠款偿还强执会留多少生活费给欠款人啊?

离异时法院判定房产归我,我支付前夫100万作为分割款,房子还有15万贷款由我来承担。现在我还差前夫7万8千块,每月房贷我要还1000块,另外为了给他这100万,我还借了朋友钱需要分期每月还5000.我现在到手的工资8000块。如果他去申请法院对剩余的欠款进行强制执行,法院会怎么判啊?
那7万8千块,我也不是不还。我在法院判定的偿清日时给了90万,剩下的10万我现在半年时间陆续还了2万2千。平均三个月还1万。我有银行凭条和他的收条为证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我的还款态度而影响结果吗?

这个法院会视你们的情况而考虑,你一直在你的能力范围能偿还丈夫的欠款,并为有拖欠或故意不给,这种应该不属于法律原来的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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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1
你的问题是执行问题,不是审判问题,如果你没有别的财产可供执行,也会考虑执行你的工资。你的情况跟法院执行局说清楚,不是大问题。追问

如果判执行我的工资,一般会留多少给我生活所用啊?

追答

根据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

第2个回答  2012-06-02
拍卖房产追问

不是吧?因为100万里还有8万不到在陆续还,法院就会判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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