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钱为父母买房子,父母一分钱没出,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母死后,房子还算继承吗?

有付款证明,以及老爷子的亲笔签名,这房子就不能算子女的吗?
答好有加分
这房子按道理来说不算遗产,因为父母根本没掏钱,只不过写着父亲的名字

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过世,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建议父母写遗嘱并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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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31
从法律上来讲你讲的这个案例属于遗产继承
如果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遗嘱没有明确谁来继承)
就应该按照法定受益人进行分配,最好请律师来进行分割。追问

问题是,这个房子是子女掏钱买的,只不过写的是老爷子的名字,就不能证明房子是子女的吗?继承的话有公证费啊

追答

现在木已成舟,无法改变了,物权法是这样规定的,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定处置权)
现在,这种状况只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了。

第2个回答  2012-05-31
法律只讲证据,产权证又没你名字,急也没用,再说公正费又没几个钱
第3个回答  2012-05-31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
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形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
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追问

是让你回答问题,不是让你给我复制粘贴的,30分很好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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