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作助词的文言文例句

如题所述

1. 初中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以及例句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沈复《幼时记趣》)译: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远近。(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爱,陱后鲜有闻。(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不必译出。

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译:我唯独爱莲花的从淤泥中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译:这里没有嘈杂的音乐声侵扰耳鼓。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刘禹锡《陋室铭》)译:我认为菊花是花是的隐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礼记)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

例如:

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

马之千里者。(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

二、作代词用: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

①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之:代指齐国军队。

④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译:杀死了狼。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魏学伊《核舟记》)译:用箬篷叶做成的船篷覆盖在上面。之:代指船舱。

⑥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学伊《核舟记》)译:关上窗户。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

2. 【下册文言文“之”字的所有用法和例句(要全)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

3. 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例句

1.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2.用作助词(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宋何罪之有?(《公输》)(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3.用作动词可译为“去、往、到”.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4. 文言文中的之字如何判断它的词性在什么时候作结构间助词这是说取消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的用法辨析作者:南京市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 陈培龙 时间:2006-5-8 7:49:38 来源:人气:1513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其实,只要我们平时在学习中多思考、多总结,文言文的学习并不难。

5. 【而字根据注释要题

代词:你;你的 予岂不知而作.——《诗·大雅·桑柔》余知而无罪也.——《左传·昭公二十年》子归,殁而父母之世.——《国语·吴语》尽于酒肉,入于鼻口矣,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庄子·徐无鬼》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聊斋志异·促织》“某所,而母立于兹.——《项脊轩志》动词:1. 如,好象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吕氏春秋》2.能够 桀纣幽厉……不而矫其耳目之欲.——《墨子·非命下》不逢汤武与 恒缪兮,也孰去而知之?《楚辞·九章·惜往日》助词:1. 表示偏正关系,相当于“之”,“的”虞之与 虢,相恃而势.——《淮南子·人间》2. 与“上”、“下”、“前”、“后”、“来”、“往”连用,相当于“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系辞上》。

6. 语文作业,代词之的例句翻译,助词的例句翻译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过秦论》)

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⑤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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