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神,2月提出辞职,但是4月中旬才正式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补交1至4月的社保差额吗?

请问大神,2月提出辞职,但是4月中旬才正式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被告知需要补交1至4月的社保差额,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如果补交的话,是不是只需要承担个人部分,还是单位部分的也需要自己承担呢?

您2月份提出辞职后4月份正式离职,那么这期间您是否正常上班呢。从您的表述判断这期间您应该是没有去上班,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去上班,按理说辞职后两个月不去上班是可以按旷工处理的,或者是因为医疗期什么别的原因,说明公司认可了这件事情。公司也没有给您停缴社保,也应该没有发工资,否则就不存在补交的问题了,所以您至少应该补交为上班期间社保的个人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本来就是应该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至于是不是需要承担公司部分,个人以为就要看您2月提出辞职,4月才正式离职,这期间是否上班已经为什么不上班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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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2
按道理来说,正式离职才能停保险,不知道你为什么中间差了三个月?因为交接?只要你还在公司正常上班,就应该公司交,除非你提出辞职一直就没去,那就两说了。
第2个回答  2019-04-22
不需要,正式离职之前,公司有义务给你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在你四月离开公司之前,你一直是该公司员工,享有正常员工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4-22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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