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我在安能物流寄一件保价货物,是大理石成品,保价是2000元,单号是300351337712,佛山到中山,寄件人是商家,我是收件人。3月10日上午11点多,中山西区安能物流送货员打电话问我的位置,到了下午3点多,没有电话和短信,我打电话给西区安能物流送货员,他是已经送到了,放我们前台了,我去前台找到货物,在没有拆开包装的情况下,看到理石有6.7裂痕,我马上打电话给西区安能物流送货员,他说:不要找他,已经签收,让我找他们公司,我打电话找中山西区安能物流,西区让我找佛山安能物流理赔,我打电话找到佛山安能物流,佛山让我拍破损的图片给他,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6点多了,我问他明天可以吗?他说可以,我说我们拆包装,是不是全程视频,他说不用。3月11日,佛山上传理赔,我天天打电话问结果,3月19日佛山安能物流告诉我,拒赔理由是正常签收,(我没有委托其他任何一个人签收,安能物流在我不知道情况下,随便找一个人签收,属于正常签收吗?)我3月20日到3月24日,我每天打安能95344电话,3月24日,佛山安能物流分公司打进第一个电话,说让我找中山西区删除正常签收,我找中山西区安能物流删除正常签收,中山西区安能物流的答复是,正常签收,我的货运单已经过时效,删除不了。请问中山西区安能物流:在收货人没有指定委托其他任何一个人带签收,安能物流可以随便找一个人签收,属于正常签收?是安能物流哪款哪条的规定,拿出你们的条文来;请问中山西区安能物流,保价货单的时效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到什么时候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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