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要经济赔偿?

  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
  1.如果假期在单位批准的期限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如果单位给的假期已经结束,如果单位有制度表明旷工三天就开除等条款,就可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予以开除,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只需要通知劳动者即可。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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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8
一直请假不去上班,难道没有正当理由你们公司也能批准吗?立即发通告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否则就按自动离职处理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2-11
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续签的话,视为双方同意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不存在经济赔偿的问题 只有在合同期内的单位辞退要按规定给予赔偿
所以合同期到了,单位可以不给员工发工资了 相关的沟通告知工作要做好
第3个回答  2012-05-28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谢谢,那要不要经济赔偿啊?

追答

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话,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对已经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追问

不是单位不和他续签合同,是他自己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办辞职手续?他请假到合同期结束,现在假期已经到了。单位可以停了他的社保么?可会有纠纷?

追答

单位有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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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5-28
合同到期后已自然终止,不存在解除的情形。追问

那单位要办哪些手续呢?需不需要去劳动部门备案?

追答

出具终止合同证明,转移社保手续。不需要去劳动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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