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后一直没上班公司给缴纳了社保,后来要被公司辞退,缴纳社保的钱怎么算

现在公司想让我把从开始休产假到离职三年间的所有社保费用都由我自己补交,而且我休假之前我自己缴纳的部分只有一百多,三年的费用要我三万块,也差太多了吧

第1个回答  2012-05-14
我们一般是请员工在休产假前先将产假期间的保险自己缴费部分缴纳完毕,产假回来后多退少补。每个单位都不同吧,这方面!追问

现在公司想让我把从开始休产假到离职三年间的所有社保费用都由我自己补交,而且我休假之前我自己缴纳的部分只有一百多,三年的费用要我三万块,也差太多了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6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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