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转正已经7个月了,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培训协议,请问协议有效不?

培训协议中明确了协议将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协议中提到的违约金没有明确说明。现我想离开公司,可公司要我赔一万多块钱的违约金。请问没有劳动合同,这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公司要求的赔偿金合理吗?

1、公司不同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你的情况是6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果没给你缴社保,你可以公司不给你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并主张公司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如果没给你缴社保,你可主张公司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月起的社保(7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4、单位委托第三方对你进行的培训,应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离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要你赔一万多的违约金,公司必须提供对你培训的费用超出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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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6
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跟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员工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如果你工作了七个月公司都没有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6个月的工资的赔偿。
关于培训协议,如果培训协议里规定了服务期限,你没有满足的话,是应当承担赔偿,但是赔偿额最多也不超过培训花的费用。
第2个回答  2012-05-16
违约金没有明确约定视为无效。如果公司告你,你可反诉没有签订合同应该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2-05-16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一年以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跟你签订了培训协议,明确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但未与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不能向你主张违约金。至于培训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来说达成意思自由、双方合意,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在具体情况中,某些条款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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