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合同上明确写着不能兼职和进行营利性活动,否则会开除。我想让家属去办营业执照,

然后我来经营,这样算违反合同吗?(请讲的详细点,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知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合同上明确写着不能兼职和进行营利性活动,否则会开除。”的约定是有目的的,这也是合法的内容。所以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企业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完全可以使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追问

那我去外面兼职不让单位知道这样可以吧

追答

小偷偷了东西,警察没有抓住他,你说他是小偷吗?

追问

呵呵,很有哲理,15分给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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