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员工赖着不走(即单位没有要求员工上班、也没有派工给员工,但员工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不合理,天天去单位赖着)还是员工继续在单位上班,如果是赖着不走哪么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后,仍然在单位上班,哪么就重新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次上班的第一天起算,单位应该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支付工资,如果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的,视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属于第二种情况,2000年辞退的2011年她们通过了劳动仲裁裁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单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然而卫生局不履行义务(2000--2008年这一段的养老金不给交)。请问她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