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有关失独家庭优惠补助政策出台。

如题所述

昨天,合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意见》,从经济、再生育、养老、医疗、安居、社会扶助等方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长效机制。
  保障 每人每月补助300多元

  据介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从2014年起,合肥市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05 元、375元。“每年给每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发放480元的抚慰金。”相关负责人解释,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由省 人口基金一次性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市里再给予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此外,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合肥市将优先予以安排。
  医疗 开医疗服务“绿色通道”
  记者获悉,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由县市区、开发区代缴全部个人承担的参保资金,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 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将 其计生手术及再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农村居民计生手术服务实行免费,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市将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养老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
  根据合肥市的规定,对60周岁(含)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程度,分别对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 500元、4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相关负责人介绍,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将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如果选择居家养老,能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帮扶 就业、创业方面可优先
  除了资金帮扶外,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将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享受到优先对待。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独生子女,在公办幼儿园或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实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 助;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可享受学校帮扶政策和申请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或学校帮扶政策,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另外,在收养子女、帮扶其就业创业、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都将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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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9
这个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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