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四月份到期,五月份一直没有续签,到六月底告诉我公司要解聘我。

公司应赔偿我多少钱

1、因你公司在2014年4月以后到5月 六月,一直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自上一个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到你离职之间的双倍工资。
司法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你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在续签,如果不是你公司要求提高或者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的前提下,那么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款的规定,应当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
司法依据《劳动合同法》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因此,原公司应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大概2个月。 向你支付符合46条第五款规定,44条的规定情形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你工作期限为两年,应额外支付两个月赔偿,2014年456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 不满半年,需要支付半个月赔偿。
综上,你能得到的赔偿,大概为4个半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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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3
首先公司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应向你支付五月份和六月份的双倍工资,其次,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4-06-13
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上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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