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1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以上条例说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包括五险的钱,但个人认为五险也应该分开计算,单位承担部分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而个人承担部分可以计入!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员工的应发工资是没有扣除保险等相关费用的工资,扣除后是实发工资,所以,应该按应该发工资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10-11
是应发工资,看看工资条吧,不是实发工资哦。
是辞退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个回答 2012-10-11
扣除五险钱后的当月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