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两万块钱,我就借给他了,事后他就说没有借给他了!这种是否属于诈骗案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是完全符合诈骗罪的,但凡是借钱不还或者是不认账得都统统认定诈骗罪的话,公安机关就变成讨债公司了,所以公安部1989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规定,所以这种情况公安局一般不予诈骗罪立案!除非你公安局里有很强硬的关系!
一般把这种情况认定为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注意收集证据,准备到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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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0
要定诈骗还得得看是否有虚构事实,你得想一想,这种事比较普遍。如果想把钱要回来,通过定诈骗是比较容易要回来的,但也是较难,显然你连借条都没有。公安机关经侦负责这种事,但如果你没有事实及证据支持他们一般不会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0
属于,但你必须要有他借你钱的收据之类的
交友还需谨慎啊!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20
当然属于,借条什么的都没有吗
第4个回答  2022-01-10
朋友问我借20000说请领导吃饭,后面不还我,我告他诈骗,但他是真的花了这两万请吃饭呢,还构成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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