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向别人借了2万块钱,最后被别人告诈骗,事后把钱还了别人也不追究了,但现在镇上派出所既然把档...

我朋友向别人借了2万块钱,最后被别人告诈骗,事后把钱还了别人也不追究了,但现在镇上派出所既然把档案交到检查院,现在又招我朋友回去怎么回事

如果涉嫌诈骗,2W已经达到起刑点,虽然当事人不追究,但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主动退赔只能作为从宽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10
因为诈骗罪是公诉案件,不是受害人说不再追究,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再管的。这种情况,你朋友可以到派出所或者检察院说明整个事实情况。
一般来说,诈骗罪的构成有四个要件,一是有直接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犯罪嫌疑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三是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不是人身权益、不是其他非法利益,也不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四是客观上有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并且欺诈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错误认识,还要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对财产进行了处分,并是犯罪嫌疑人获益。
综合以上,你朋友是否构成诈骗主要取决于:1、是否采用了欺诈的手段去借钱;2、案发前有无主动或被动还款的意思表示或者行为;至于你朋友事后已经归还借款的行为倒不能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的关键性事实。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第2个回答  2012-07-10
只要立案涉及刑事责任,这是就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也就是说这事不是被害人的私事了,不能由包括被害人在内的任何人决定是否追究。不过你朋友这事不大,也还钱了,有可能可以决定不予起诉,即使起诉,很大可能也不会判实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