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个人档案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辞职后档案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职工已经提前找好了下家,那么说明档案有了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单位,若单位不能接收的话,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2、没有找好下一个单位的,一般都是直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等找到单位后再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
辞职了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无新单位的档案办理方法: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自己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4、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5、最后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需要也不能自己携带档案,手续办完了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
劳动者合法辞职的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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