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个公司工作四个月,那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叫我自动辞职,那辞职单上我 签字了,那个月的工资有

我是否可以叫那公司给我赔偿4个月的工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1700,后面的一个月为1900
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我现在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如果可以得到补偿,那我该怎么走流程,可以拿到赔偿金。如果去银行里面是否可以叫银行人员,打印转帐银行记录。
是在2012.1.17发生的事情,现在再去弄,是不是无效了。

可以啊 因为劳动法规定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合同 应该双倍补偿

那你现在和单位协商的话肯定没戏了 你去仲裁吧 应该是还在时效之内 但是你要提供你和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 工牌 工服 工资条 工资的转账银行记录 以及一些公司文件中有你名字的证据追问

可是我是过年前的事情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

追答

我知道的时效有一个说法就是6月之内

追问

我没有
工牌 工服 工资条 工资的转账银行记录 以及一些公司文件中有你名字的证据
只有一个工牌

追答

那也可以啊

追问

那会不会不成功,那个工牌只有写职位,还有一件厂服。

追答

那个工牌只有写职位,还有一件厂服。
这些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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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不管是不是试用期)
如果是单位要辞退你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是你自己辞职的就没有,单位给你的自动辞职你已经签字,不知道上面怎么写的,估计一个月的补偿你是要不到了。
第2个回答  2012-07-09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金,再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每月的工资额按照约定的数额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7-09
1、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所以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仲裁,要写一个劳动仲裁申请书,带上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2、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你有权要求单位再支付四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你在那里工作了四个月,所以应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对你的经济补偿;
4、你有权要求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5、一切能证明你在你单位上班的都是证据,比如工号牌、厂服、合影照片、工作照、同事证言、考勤表、工资记录等等。你可以让银行给你打印相关记录。追问

2012.01.17时候离职的,那我现在去告是不是,无效

追答

在2013年1月17日之前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这是最起码的,这个期限还可以中断、延长,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第4个回答  2012-07-09
你好,根据你的追问可知:
1、一个工牌已经完全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走法律程序,你可以额外得到三个月的工资赔偿。
劳动案件的的仲裁时效的为一年,所以,你还可以拿到赔偿。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还可以获得社保赔偿。
2、程序:拿着工牌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的仲裁院申请仲裁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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