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5个月,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想辞职,是否也应该提前1个月申请离职?

公司声称我在该公司工作时间满了三个月,要想走人最起码也得1个月以后,还说是劳动法规定的,我想问下:劳动法有这规定么?
还有,公司在我刚提出辞职的时候,又贴出了张公告,说没签合同的主动去和公司签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后果自负,这个时候我还需要去签合同麽?如果我签了,那么这份合同对我的约束力究竟有多大,或者说对我在这家公司的在职或离职的决定有什么影响?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考勤等用人单位保存的证据适用“举证倒置原则”,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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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1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不受公司的约束,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你另外还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即4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10-03
1、既然你想走,没必要签劳动合同。
2、如果你签了,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3、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不受公司的约束,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即4个月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10-01
公司的说法不错,但却因没有在一月内签订合同违法。虽然公司又有补签合同的通知,但公司违法的事实已经发生,你已经符合立即辞职的条件。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04
你单位的人不懂法还在这里那么牛B,别跟他协商了。直接仲裁!什么逾期不签后果自负,还不知道是谁逾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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