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法院认可吗

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法院认可吗

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上有医院盖章且经法院查证属实是认可的。
在医院治疗,医院会保存病历并建档,有病历档案,随时可以开具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各类医疗诊断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病人确实存在疾病,医生确诊后才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盖章。
如果利用假的病假条吃空饷,甚至直接购买假医院公章、空白诊断证明,自行制造病假条,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诊断证明的管理条例:
1、诊断证明盖章后方可生效。专用章应安排专人管理,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诊断和病假证明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
2、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诊断证明由医务科,门急诊病人由门诊部负责审核、登记、盖章。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一般在患者出院时开具,患者必须携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务科盖章,门诊病人需携带门诊病历到门诊部盖章。节假日期间患者带上述相关证明到医院办公室盖章,值班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详细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姓名记载错误,确需更改者,若仅为同音不同字或仅错一字者,由主管医师填写诊断证明预以更正,加盖医务科章即可。如需更改姓氏或两个字以上者,医务科盖章无效,患者或家属需到医保办公室咨询解决;
4、复印件、复写件,未注明出具医师的均不予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