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停交超过3个月后,医疗保险怎么补交?,我是江苏南通的,以前是账户里面公司加个人一起时每
月七百多!现在公司不给交所有保险了,户头挂在劳动局,公司不交全部自己交的话一个月七百多对我来
说手头有点太紧,本来想暂时放着以后再接着交。但是我们公司会计说去劳动局那边问的:医疗保险必须
连续交,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交,再交医疗保险就必须从零开始重新交?而且医疗保险不能单独补交,还
必须跟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保一起补交,超过三个月没交,连以前交的所有保险都作废了。都必须从零开始
重新交.
因为财务说专门去劳动局问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我怕断交超过三个月前面一年交的一万多块都作
废,那就太亏了啊!求高人指点,是不是她说的这样的情况!先谢谢了!
现在愁着是借钱每个月自己续交呢还是以后再补交!
社保断交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补交。
只要你在离职的时候去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费凭证》取回养老保险手册,等到以后到了新单位就可以交给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他们就可以给你办理续交手续,过了三个月也能够续交 。
医疗保险断交的现象并不少见,医疗保险断交后是可以继续缴费的,但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中断医保缴费(含未按时足额缴费),医保暂停记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并封锁账户,停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由单位自筹资金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扩展资料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社保断交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补交。只要你在离职的时候去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费凭证》取回养老保险手册,等到以后到了新单位就可以交给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他们就可以给你办理续交手续,过了三个月也能够续交 。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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