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超过三个月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断缴超过三个月可以补。如果断缴超过三个月,在续交后,至少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才可进行医疗保险的报销。
补缴社保的流程如下: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准备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说明补交保险的原因,并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带上公章及资料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再选择缴款方式即可。
社保的补缴方式:
1、中介代缴:通过社保代缴机构进行补缴,但是要花费一定的手续服务费,并且自己全额缴纳;
2、自己补缴: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到社保局申请缴纳或补缴社保,如果是职工的话,也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然后再办理补缴;
3、公司补缴: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社保中断,将由公司负责办理补缴;若是因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中断,则可以入职后向新公司申请帮忙补缴。
综上所述,应该再次参保,补齐欠缴保险费。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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