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乡镇派出所工作了十年正.那新劳动合同的十年转正试工,对我来说能行吗?我不是大学毕业,是初中毕业学了半年电脑,然后那里要人,我就进去了,一直干到现在.找谁说这事?我的所长都换了4个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做?高手帮忙.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按照《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地、不间断地工作满10年以上。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工资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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