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亲戚就是想将这套房产占为己有,他们认为自己手上有法律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该归他们所有,哪怕李某将他们告上法庭,他们也在不断的撒谎否认这套房子是因为帮孩子入学“借”来的,但他们忘记了法律是讲证据且公正的。
一、李某帮陈某孩子就读某中学,而这对儿夫妻却想趁机白嫖一套房子,心实在是太黑!2004年李某在婚前购入一套商品房,在与丈夫结婚后他弟弟陈某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李某就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过户到陈某名下,双方签订了协议由陈某代为持有,在此期间李某和丈夫仍旧住在这套房子内,但是在2017年李某丈夫突然去世,这套房子她无力偿还贷款,所以想将房子卖掉,此时陈某却拒接帮忙办理过户手续,沟通多次无果后李某将陈某告上法庭。
在庭审时,陈某和他的妻子都称这套房子是他们花费46万购入,钱早就给了李某,对于李某拿着的协议也拒不承认,在法院调查中,陈某声称的支付现金的日子银行并没有大额流水,他称转账的30万也在几日后被李某丈夫汇还给陈某,事儿讲述到这事儿陈某的目的就不用多说了,就是想借着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白嫖人家的房子,看自己的哥哥去世了就想趁机坑自己的前嫂子,这人也是够坏的。
二、虽然产权证上写着陈某的名字,但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这套房子归李某,故法院判决房子归原告。法院认为,陈某称这套房子是以44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购入,但是从当初李某购入房子的总价格来看不太现实,李某购入房子花费了近55万,就算不考虑日后房子的升值空间,也不会在没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折损这么多进行交易,这并不符合常理。
虽然房子在陈某名下,但房子李某一直住着,房贷、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所有费用都是由李某承担,再加上中间人的证词,所以法院判决这套房子应该归李某所有。这事儿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李某好心帮亲戚的忙,没想到却被人家算计了一笔,要不是有法院主持公正,这套房子就被人家给骗走了!
最后:如今的东西能不借给别人就别借给别人,房子、车子还有钱,不要轻易外借,哪怕是再亲近的人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