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婚前学区房给亲戚女儿入学后,对方拒不归还,亲戚到底是啥心态?

如题所述

李某的亲戚就是想将这套房产占为己有,他们认为自己手上有法律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该归他们所有,哪怕李某将他们告上法庭,他们也在不断的撒谎否认这套房子是因为帮孩子入学“借”来的,但他们忘记了法律是讲证据且公正的。

一、李某帮陈某孩子就读某中学,而这对儿夫妻却想趁机白嫖一套房子,心实在是太黑!

2004年李某在婚前购入一套商品房,在与丈夫结婚后他弟弟陈某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李某就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过户到陈某名下,双方签订了协议由陈某代为持有,在此期间李某和丈夫仍旧住在这套房子内,但是在2017年李某丈夫突然去世,这套房子她无力偿还贷款,所以想将房子卖掉,此时陈某却拒接帮忙办理过户手续,沟通多次无果后李某将陈某告上法庭。

在庭审时,陈某和他的妻子都称这套房子是他们花费46万购入,钱早就给了李某,对于李某拿着的协议也拒不承认,在法院调查中,陈某声称的支付现金的日子银行并没有大额流水,他称转账的30万也在几日后被李某丈夫汇还给陈某,事儿讲述到这事儿陈某的目的就不用多说了,就是想借着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白嫖人家的房子,看自己的哥哥去世了就想趁机坑自己的前嫂子,这人也是够坏的。

二、虽然产权证上写着陈某的名字,但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这套房子归李某,故法院判决房子归原告。

法院认为,陈某称这套房子是以44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购入,但是从当初李某购入房子的总价格来看不太现实,李某购入房子花费了近55万,就算不考虑日后房子的升值空间,也不会在没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折损这么多进行交易,这并不符合常理。

虽然房子在陈某名下,但房子李某一直住着,房贷、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所有费用都是由李某承担,再加上中间人的证词,所以法院判决这套房子应该归李某所有。这事儿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李某好心帮亲戚的忙,没想到却被人家算计了一笔,要不是有法院主持公正,这套房子就被人家给骗走了!

最后:

如今的东西能不借给别人就别借给别人,房子、车子还有钱,不要轻易外借,哪怕是再亲近的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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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9
想占便宜的心态,单纯不要脸,得寸进尺。跟这种人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捍卫自己的利益,不然就会陷入坑里。
第2个回答  2020-09-29
这样的亲戚觉得他们是自愿过户,房子他们就可以占为己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他们打死也不还,钱比人情更重要,这种人渣应该得到惩罚。
第3个回答  2020-09-28
亲戚估计就是想着自己图方便,也不用交房租,居住环境又好,占便宜,像这种的直接找他谈,让他搬出来,那也不能自己买的房想住不能住吧。
第4个回答  2020-09-28
典型的占便宜心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婚房,这种亲戚还是不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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