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与正当防卫区别

如题所述

正当防卫简称自卫。和互殴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正当防卫目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相互斗殴是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

2、法律责任不同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具备正当性;而互相斗殴的双方实施的均为以伤害对方为目的的不法行为,双方的行为均不具有正当性。

4、行为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一种被动反击;而互相斗殴双方行为都具有主动攻击性。

扩展资料: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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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6
互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双方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互殴和正当防卫的界限
1、在故意伤害轻伤害案件中,很多时候互殴行为与防卫行为在客观表现上均表现为实施伤害行为,且互殴行为和防卫行为均可能产生轻伤害的损害后果。基于互殴行为和防卫行为之间的对立关系,如果认定打斗双方行为属于互殴,则排除了正当防卫的适用空间,反之亦然。
2、实践中司法机关判断行为人反击行为的性质时,必然会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防卫意图,所以互殴行为与防卫行为的最大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如果行为人在遭遇不法侵害之前就具有斗殴的故意,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以非法侵害对方为目的,实施的伤害行为不能认定为防卫行为。典型的情形就是,行为人以斗殴为目的事先准备工具,在寻找行为对象过程中巧遇对方先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人继而实施反击。
3、实践中存在的比较复杂的情形是行为人事前不具备斗殴故意,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即时实施反击行为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其主观意图。
第2个回答  2020-12-14

法律常识:互殴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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