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上海市: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儿假。
天津市:在子女不满三岁期间,雇主每年将给予夫妻10天育儿假。
重庆市: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孩子年满1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年满6周岁前每年可休5至10天育儿假。
河南省: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广东省:如果孩子不满一岁,父母每年应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苏省: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黑龙江省:每年给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10天育儿假。
江西省:在孩子不满3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四川省: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这被视为出勤。
贵州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吉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山西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青海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甘肃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5日给予育婴假。
河北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0日给予育婴假。
浙江省:三岁以下婴儿的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受10次育儿假。
福建省:如果孩子不满三岁,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安徽省:孩子不满三岁的,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南省:依法生育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子女年龄在0至6周岁的,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北省:三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云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内蒙古省:除我国法规的产假外,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双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
辽宁省: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广西省:夫妻双方在孩子从零到三岁时,每年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
宁夏省:在孩子0-3岁期间,丈夫和妻子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